无锡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时间:2026-03-18 10:28 来源: 无锡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37/2026-00014
- 生成日期
- 2026-03-18
- 公开日期
- 2026-03-18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商务局
- 文件链接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锡委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无锡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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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根据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锡委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无锡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如下:
(一)严把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进流通领域相关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负责对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燃油的供应管理、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指导建设绿色商场,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