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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内容

发布时间:2025-06-09 10:5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1 对新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汽车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五条。 六明示、七禁止、企业备案和年报等信息报送情况
六明示:(1)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2)明示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3)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4)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5)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6)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
七禁止:(1)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2)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3)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4)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6)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7)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2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政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苏商规〔2018〕1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1)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3)《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4)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6)结合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作业相关情况。
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1、对“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信息公示情况的行政检查。
3、对资金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4、对业务报告情况的行政检查。
4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1、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
2、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5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2、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6 对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江苏省成品油管流通理办法》第三十条 (一)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代储纳税凭证或者上一年度成品油进、销、存情况审计报告(报表)(二)上一年度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情况(三)上一年度进货发票(四)营业执照(五)零售网点产权文件或者船舶权证。
依法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相关产权文件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供。
零售网点基础设施在上一年度扩建、改建的,应当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 对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一、落实合规经营主体责任情况(1.建立合规经营体系、合规机构情况;2.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驻外使(颁)馆报到:3.是否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4.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用户是否按规定通过平台报送信息;5.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6.是否存在投资境外赌博业等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情况:7.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情况;8.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二。防范化解境外风险、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1.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2.对外派人员的行前安全、纪律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3.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境外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4.处置境外突发事件情况。)
8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行政检查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一、落实合规经营主体责任情况(1.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或劳动合同情况;2.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3.是否存在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情况;4.是否存在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情况;5.是否按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6.组织劳务人员出境后,是否将有关情况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报告;7.是否按规定通过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系统办理有关合同及人员名单备案,并及时准确填报统计资料;8.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二、防范化解境外风险、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1.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安全防范知识、外语及相关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
识培训情况;2.是否按规定足额缴纳或及时补足备用金;3.是否为劳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4.是否制定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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