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时间:2012-10-22 12:39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37/2012-00239
- 发文日期
- 2012-08-01
- 公开日期
- 2012-10-22
- 文件编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管理, 调整, 出口, 海关
- 内容概述
- 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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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二、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三、调整出口报关流程
四、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五、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处理
六、加强部门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