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市级商务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7 09: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锡委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审计,市商务局、财政局复核比对,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并同步开展信用审核。公示期: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流通处。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4楼,邮编:214131,电话:81823013,传真:81822984。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