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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16: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无锡市商务局决定召开《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下午14:00

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3号楼新吴厅

二、听证事项

《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主要包括: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本市市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实行活禽严格检疫、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该规定是否现实可行?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了集中屠宰场经营者的义务。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应如何完善?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了“除种禽、苗禽运输和直接运送活禽至集中屠宰场宰杀外,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活禽进入本市市区。”该规定可操作性如何?有什么建议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了冷鲜禽产品经营者的义务,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应如何完善?

三、听证参加人构成和条件

(一)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参加人16人,其中:养殖企业(户)代表2人,禽类屠宰加工企业代表1人,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代表1人,活禽经营者代表2人,商场超市经营者代表1人,市民代表2人,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监管部门代表1人,专家学者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无锡户籍或者在无锡市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管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由市商务局直接邀请产生。

(二)养殖企业(户)代表、禽类屠宰加工企业代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代表、活禽经营者代表、商场超市经营者代表、市民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可以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现场报名的,下载《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单位证明提交至无锡市商务局439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处;网上报名的,下载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swjs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听证会报名”字样。

本次听证会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2时。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市商务局随机抽签产生。

社会公众需要参加旁听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进入听证会会场。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参加人员进入听证会现场需按规定查验体温和健康码。

此次听证会相关事宜请联系无锡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电话:81823009  81823010;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无锡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8日

听证会报名表.doc 《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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