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剑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加油点案
时间:2019-11-22 16:21 来源: 无锡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37/2019-00069
- 发文日期
- 2019-11-22
- 公开日期
- 2019-11-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商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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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周长剑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加油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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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1日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云林派出所移交的有关周长剑在春江路21号正新轮胎店内对外加油的违法线索,经调查询问发现,周长剑于2018年10月底左右在锡山区春江路21号自己经营的正新轮胎店内用两只塑料油桶灌装柴油对外加油,该行为违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加油点。
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本机关认为:周长剑行为违反了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和《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以及《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周长剑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