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17: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商务局: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2020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规范》中设立的条件为基础条件,经专家评估等程序择优确认。
二、工作程序
(一)各市(县)、区商务局对照示范创建规范(见附件1、附件2)组织企业和园区申报,经初审后向市商务局书面推荐。
(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
(三)根据评审结果和核查情况,在市商务局网站对拟确定的示范对象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商务局确认公布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园区)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各市(县)、区商务局部门推荐文件;
(二)申报示范企业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示范基地(园区)汇总表(附件4);
(四)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5);
(五)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6);
(六)示范基地(园区)申报表(附件7);
(七)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工作方案(附件8);
(八)相关申报材料涉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ICP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其中,(一)(二)(三)项材料为推荐文件,由各市(县)、区商务局上报;(四)(五)(八)项为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六)(七)(八)项为示范基地(园区)推荐材料,由申报单位装订一份上报。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示范企业的:各市(县)、区商务局推荐不超过10家。
(二)申报示范基地(园区)的:各市(县)、区商务局推荐不超过3家。
(三)请各市(县)、区商务局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版材料应包括上述申报材料(二)(三)(四)(五)(六)(七)项内容。
(四)市商务局将从中择优选择上报省商务厅,参评省级示范创建。
联系人: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孙剑 郭桂荣
电话:0510-81823071 0510-81823068
附件:1.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2.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规范
3.申报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汇总表
4.申报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汇总表
5.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6.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7.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申报表
8. 无锡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工作方案编制要点
无锡市商务局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示范企业认定办法.docx 附件2.示范基地创建办法.doc 附件3.示范企业汇总表.doc 附件4.示范基地(园区)汇总表.doc 附件5.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6.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doc 附件7.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8.示范基地编制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