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未建立成品油进油管理台账案
时间:2017-10-24 10:56 来源: 无锡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37/2017-00049
- 发文日期
- 2017-10-24
- 公开日期
- 2017-10-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商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石油,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未建立成品油进油管理台账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17年6月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无锡市新区梅村镇工业集中区新华路158号的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中,未有成品油进油管理台账。该单位涉嫌违反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第6.1.5条的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询问笔录,采集了视听资料,经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第6.1.5条的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的规定,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十项“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并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