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商务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责及监管信息

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未建立成品油进油管理台账案

时间:2017-10-24 10:56    来源: 无锡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37/2017-00049
发文日期
2017-10-24
公开日期
2017-10-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商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石油,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未建立成品油进油管理台账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17年6月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无锡市新区梅村镇工业集中区新华路158号的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中,未有成品油进油管理台账。该单位涉嫌违反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第6.1.5条的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询问笔录,采集了视听资料,经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无锡市新生加油站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第6.1.5条的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的规定,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十项“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官方微信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