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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无锡市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6 14:0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区商务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考核管理办法》(锡商财〔2016〕132号 锡财工贸〔2016〕40号)文件精神,结合2016年度部、省、市专项资金安排,现组织开展2016年无锡市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

  《无锡市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认定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包括:出口基地市场营销服务平台、出口产品认证平台、公共注册服务平台、产品设计中心、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国际孵化器平台、公共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外包公共培训平台、公共孵化平台、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电子商务公共孵化平台、公共培训平台。

  上述平台可根据自身实际申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应支持方式。根据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出口基地、服务外包平台可申请“投资资助”、“考核奖励”两种支持方式,电子商务平台可申请“考核奖励”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种平台类型、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二、申报条件

  平台应具备“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各类型平台服务功能,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一项目未获其他商务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各类平台需提交的基本材料包括:

  (一)“无锡市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书”(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及“平台项目情况介绍”(内容包括平台基本情况、发展规划、服务资质、服务设施、服务流程、管理制度、服务团队、运营实绩等);

  (二)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企业单位提交);

  (三)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

  (四)平台开展相关服务的专业资质证明;

  (五)2014、2015年度平台服务企业汇总表、服务收入汇总表(分年度汇总,与系统填报格式一致);

  (六)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项目申请书后材料清单。

  申请以“投资资助”方式支持的,还需提供2015年以来平台为提供和改善公共服务而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证明,包括支出汇总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同一支出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一律不得重复申请)。费用范围包括:

  (一)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发生的与所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设备(运输工具除外)、软件、技术、统计信息资料等购置费和维护费;

  (二)产品设计服务发生的相关设计费用;

  (三)市场营销服务发生的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形象宣传、信息咨询、市场推介、经营场所、交流对接场地等专项费用;

  (四)各类孵化平台发生的生产、经营、办公场地费用以及通讯、网络、研发等共享设施费用。

  申请公共培训平台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15—2016年度培训计划;

  (二)2015年度培训学员总名录(包括学员入学及结业时间、参训课程、课时数、缴费金额、联系方法等)、培训合同;

  (三)每期培训课程的培训大纲、开班台帐、参训学员学习档案、收费凭证、师资力量(包括授课教师简历、联系方法)等;

  (四)培训考核结果或结业证书;

  (五)企业委托培训项目需提供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委培协议和送培名单复印件;

  (六)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培训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包含培训名称的全景照等)。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zxzj.wuxi.gov.cn/),选择“商务发展资金”项下“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网络预申报,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商务、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上报。通过市商务局网络审核、同意接受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打印申请书PDF,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区商务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商务局。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和单位公章;项目总结做到简明扼要;文本制作要求环保、精简、节约,双面打印。

  各区商务、财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完成对初审合格项目材料的盖章确认,汇总后联合上报至市商务局财务处。市商务局、财政局将按“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对各平台项目进行书面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委托专项审计,认定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确定具体支持方式并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市商务局财务处联系人:季安娜     电话:81822999

  外包处联系人:吴小进     电话:81825976

  电商处联系人:过震宇     电话:81823068

  市财政局工贸处联系人:黄晓峰     电话:818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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